公务员体检不合格通常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特殊情况下,部分项目(如心率、血压等)可当日或当场复检,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项目一律不安排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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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次数限制:根据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若初检时发现心率、视力等项目异常,可能直接安排当日复检,不占用后续复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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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标准例外:报考警察、司法等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注意,《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明确所有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色盲、纹身等不合格即直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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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检流程与时效:复检需书面申请,由招录机关指定医院进行,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复检仅针对影响结论的项目,非全部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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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体检前保持良好作息,避免因临时状态不佳导致误判;复检时需携带身份证等材料,配合医院安排。
公务员体检复检是保障公平与健康筛查的重要环节,考生应提前了解规则,确保流程顺利。若对结果存疑,务必及时按程序申请复检,避免错失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