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分总分是否必须为100分,需结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具体规定综合判断,结论如下:
一、法律与法规无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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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不限定满分值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投标法》等核心法规均未明确规定评标总分必须为100分,允许采用其他分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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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设置合理性更关键
评分标准需确保各分项权重合理且符合项目需求。例如,价格分通常不低于30%(如3分/10%),技术分、商务分等可根据实际设定。
二、操作中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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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与总分需一致
若评分细则总分与实际评标表分数不符(如因疏忽导致总分不足或超标),属于招标文件歧义,需暂停评标并修改文件后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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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不影响总分合法性
在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和为100分的基础上增加加分项(如节能产品优惠),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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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应明确各分项权重及满分值,避免因表述不清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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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过程中发现总分异常时,应及时与采购方沟通并书面记录,确保评审公正性。
招标评分总分非100分本身不违规,但需符合分值设置逻辑和文件一致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