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的主要艺术表演手段为“唱念做打”,这四种基本功共同构成戏曲表演的核心,分别从声音与形体的角度展现戏曲艺术魅力,既独立又相互配合,是戏曲表演不可或缺的要素。
“唱”指唱腔技法,讲究“字正腔圆”。它通过嗓子将唱词有韵律地唱出,演员需掌握正确的发声方法,如气息运用、共鸣调节、发声位置把握等,还要在发声时分别字音的四声阴阳、尖团清浊、五音四呼,练习咬字、归韵、喷口、润腔等技巧。演员要善于运用声乐技巧来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与精神状态,做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韵味十足。
“念”即念白,是具有音乐感的朗诵技法,有“千斤话白四两唱”的说法。念白要发音无误,掌握口齿、力度、亮度等要领,根据具体剧目和人物特点处理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节奏变化。念白分为散白、韵白、数板、引子等形式,不同行当和情境会选用不同的念白形式,老生、正旦等多用韵白,丑、花旦等多用散白,韵白多用于正剧或悲剧性场合,散白多用于喜剧性场合。
“做”指做功,也就是身段和表情技法。它通过演员的手势、眼神、身段、姿态等,表现人物的性格、情感和内心世界,且每一种动作都有特定含义和规范,像开门关门、上下楼梯等都有固定的程式。演员要依据角色的性格、身份、年龄等设计符合人物形象的动作,让每一个动作都富有舞蹈韵律,举手投足间皆彰显戏韵。
“打”指打功,是戏曲中的武打和翻跌技艺。它是在中国传统武术基础上形成的舞蹈化武术技巧组合,表现形式多样,如徒手对打、器械对打、翻跟头、打荡子等。演员需具备扎实的武术功底和高超技巧,注重动作的节奏感和美感。打功要根据剧情发展和人物性格合理运用,服从于整体表演,服务于剧情和人物塑造,避免单纯的武术展示。
戏曲以唱、念、做、打的有机结合,吸引着观众,展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了解戏曲的主要艺术表演手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欣赏戏曲,感受这一传统艺术的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