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最早表现形式可追溯至先秦至汉代的原始歌舞与百戏,标志性萌芽包括上古祭神歌舞、汉代《东海黄公》等角抵戏,以及唐宋时期形成的参军戏、南戏等阶段性成果。其核心特征为“以歌舞演故事”,逐步融合多种艺术形式发展为综合性表演体系。
中国戏曲起源于上古时期娱神的原始歌舞,如《尚书·尧典》记载的“击石拊石,百兽率舞”,以及《吕氏春秋》中“葛天氏之乐”的八阕颂歌,这些活动通过歌舞仪式展现早期戏剧雏形。《诗经·颂》与《楚辞·九歌》进一步体现祭祀歌舞向叙事性表演的过渡,形成娱神到娱人的转化基础。汉代百戏中的代表性剧目《东海黄公》,通过演员戴面具表演固定情节,标志着戏剧实体的诞生:演员扮演特定角色,以故事串联动作与音乐元素,确立“戏”的雏形。
唐代是戏曲形成的关键阶段,参军戏以问答形式展现幽默短剧,而“踏摇娘”等歌舞小戏则结合生活场景与角色扮演。宋代城市经济繁荣推动勾栏瓦舍兴起,南戏作为成熟戏曲形态诞生于温州等地,其剧本结构完整,融合歌唱、念白、科范(动作),确立以剧情为核心的表现模式。元代杂剧继承发展叙事技巧,关汉卿等剧作家创作《窦娥冤》等经典,推动戏曲文学性达到新高度。
中国戏曲历经秦汉百戏、唐参军戏、宋南戏至元杂剧,始终以综合性为特征,融合音乐、舞蹈、武术等艺术形式。其“始于离者,终于和”的叙事逻辑、“以歌舞演故事”的本体属性,及“唱念做打”的程式化表演,构成独特美学体系,使其成为世界三大古老戏剧文化中唯一存续至今的活态艺术,兼具历史价值与当代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