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渐进式延迟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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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到63岁,2025年出生在1965年的人群将延迟1—3个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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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法定退休年龄从55岁逐步延迟到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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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法定退休年龄从50岁逐步延迟到55岁,2025年出生在1975年1月至8月的女工人将延迟1—3个月退休。
- 弹性退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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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选择弹性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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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职工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提前最多3年退休,但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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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职工也可以选择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单位与职工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
- 养老金计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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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方式继续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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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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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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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 病残津贴制度 :
- 该政策主要针对因病或非工伤致残的职工,将替代之前的病退制度。申请条件包括通过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申请人的社保缴费年限给出相应办法。
- 大龄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
- 该政策的具体内容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说明,但通常涉及对大龄失业人员的保障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康状况变化和人口结构问题,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好相应的规划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