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由 建设主管部门 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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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企业需向 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通常为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延期申请。例如,建筑施工企业由省级住建厅或市级住建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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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前三个月 提出延期申请,避免影响资质投标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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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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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等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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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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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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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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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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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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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允许当场更正错误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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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查,可能征求水利、交通等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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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延期决定,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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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证
审批通过后,企业需在10日内到政务中心窗口领取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副本。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具体流程差异,建议通过当地住建厅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