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三个月属于违法行为,需立即停止经营并依法补办。具体处理流程如下:
一、立即停止经营
过期三个月仍在经营属于无证经营,可能面临罚款(5000-10000元)或停业整顿,需立即停止所有食品相关活动。
二、补办或重新申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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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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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申请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设备设施布局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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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原发证部门(如平陆县行政审批局)递交材料,接受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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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换证 :审核通过后1-2个月可领取新证,代办服务可能缩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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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请流程
- 若已超补办期限,需按新证办理要求重新提交材料,整体流程与补办类似,但需重新评估经营场所等条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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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续期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申请,过期未续将按无证经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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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逾期未处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誉,建议尽快完成补办。
建议优先联系原发证部门了解具体流程,避免因信息差异导致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