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是正厅级单位,作为审计署派驻地方的18个特派办之一,直接隶属中央审计机关,负责广东、福建两省的中央财政、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等审计监督工作,具有垂直管理、独立行使职权的特点。
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的级别与职责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 行政级别明确:与省级审计厅同级,特派员为正厅级,内设14个处室(如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等),编制和人事由审计署直接管理。
- 管辖范围特定:主要审计中央驻地方单位,包括省级财政预算、海关、央行分支机构、央企等,覆盖广东、福建两省(不含深圳、含厦门)。
- 职能权威性高:可独立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决定,监督范围涉及国家财政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核心领域,不受地方行政干预。
总结来看,审计署广州特派办是中央审计体系的重要分支,其正厅级定位和专业化职能确保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与实效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具体审计案例或近年工作重点,可参考官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