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摔倒讹人的老人是徐寿兰。
案件回顾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她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但彭宇予以否认。随后,徐寿兰将彭宇告上法庭,索赔13万多元。
案件影响
彭宇案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关注,被称为“中国道德水平退步50年”的标志性事件。它让人们开始质疑做好事的风险,加剧了社会对“扶不扶”问题的顾虑和恐惧。
案件结果
2007年9月4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案件最终以和解撤诉结案。
后续发展
2012年1月,时任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彭宇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确实与徐寿兰发生了碰撞。这一表态让案件再次引发关注,也让人们重新审视当年的判决和舆论导向。
社会反思
彭宇案提醒我们,在面对摔倒的老人时,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既要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们也应该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让讹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彭宇案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它所引发的关于道德、法律和社会信任的讨论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希望通过不断的反思和努力,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友善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