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外省职称在广东使用需办理确认手续,但存在特定情形可免确认。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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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需确认
外省职称在广东使用必须通过广东省人社厅确认,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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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社保缴纳地、职称申报地均在外省(三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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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原职称证书、评审表原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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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积分可免确认
若外省职称持有者以职称条件申报广东人才引进积分,可先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经流程确认后无需再提供原审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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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转评需确认
外省取得高级职称者,需在广东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填写《外省来本省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表》,并附佐证材料,按审批权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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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单位特殊处理
非公有制单位人员需由人社部门批准的机构核实档案或人事代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法律依据 :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及广东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确认仅限职称申报使用,其他场景(如晋升、聘用)仍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