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院提交控告信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主要用于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或公职人员渎职。 规范的控告信需包含举报人信息、被举报人详情、事实依据及诉求, 格式需简明扼要、证据充分, 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对应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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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信核心内容
- 举报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匿名举报需说明理由);
- 被举报对象:明确姓名、职务、单位等,若涉及多人需逐一列明;
- 事实与证据:按时间顺序陈述事件经过,附上书证、录音、照片等材料清单;
- 法律依据:指出涉嫌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如《刑法》第XXX条);
- 诉求:请求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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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要求
- 标题写“控告信”或“举报信”,开头注明受理检察院名称;
- 正文分段落陈述,避免情绪化表达,重点用加粗或序号标注;
- 结尾注明“此致XX人民检察院”,举报人签字并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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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证据需真实合法,诬告需承担法律责任;
- 可要求检察院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 7日内会收到是否受理的通知,若未回复可向上级检察院申诉。
提交控告信后,建议留存副本并记录邮寄单号或受理回执。 检察院调查期间,举报人可补充材料但不得干扰司法程序。 若反映问题属实,检察机关将依法启动监督程序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