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正高级教师评选条件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学历资历、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和示范引领五个核心要求。参评者需具备高尚师德、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教龄、突出的教学成果、高水平科研论文或专著,并在本地区教育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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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参评教师必须忠诚于教育事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5年无违纪记录,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过市级以上师德表彰。 -
学历与资历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2年)。现任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且需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教研组长经历。 -
教学业绩
要求教学效果显著,所带班级成绩连续3年位居本地区同年级前30%,或培养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需提供近5年公开课(示范课)证明,并获得市级以上教学奖项。 -
科研成果
需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教学论文(或出版1部学术专著),主持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科研成果需具有实际推广应用价值,并经专家鉴定认可。 -
示范引领
需在本学科领域发挥辐射作用,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获市级教学奖项,或建立校级以上名师工作室。
满足上述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参加省级答辩评审。评审通过者将获得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联合颁发的正高级教师职称证书,享受相应待遇。建议提前准备佐证材料,注重教学与科研的长期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