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主体如下:
一、施工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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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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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二、施工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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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通常为企业总工程师或派出机构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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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依据 :需确保方案可行性、安全性及符合企业标准。
三、施工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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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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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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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技术人员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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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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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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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施工方案管理遵循“项目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审核→各级负责人审批”的三级管控体系,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