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税务、提交材料、工商变更
个体户更改经营者需完成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变更经营者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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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税务事项
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清税证明,确保无欠税、滞纳金及未缴发票等税务问题。 - 未办理过涉税事项的个体户,税务机关可即时办结;
- 存在欠税或未缴发票的个体户,需按税务注销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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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接与协议
原经营者需与新经营者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处理债权债务问题,确保新经营者能够顺利接管。
二、变更流程与材料
(一)直接申请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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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工商变更申请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新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如房证或租赁合同)及清税证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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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
同步向税务机关提交新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注销原税务登记证(未两证整合的需缴销),办理税务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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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办理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新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作废。
(二)先注销再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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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与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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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清算组,提交注销公告并完成资产清查,向工商部门提交清算组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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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缴清所有税款并取得税务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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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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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设立新个体户
以新经营者名义重新申请注册登记,提交新营业执照申请材料(含经营场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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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提交的材料需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变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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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变更前务必结清所有税款,避免影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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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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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需按规范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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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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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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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变更 :材料齐全情况下,工商部门一般5-10个工作日完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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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再设立 :总流程需更长时间,建议提前规划。
通过以上步骤,个体户可顺利完成经营者变更。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细节,可咨询当地工商或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