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综合分析,税务局开票工作通常由会计负责,出纳主要承担辅助职责。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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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责归属
会计是发票开具的核心责任人,负责根据业务活动记录核算财务信息,并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出纳则专注于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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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与分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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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或财务人员不足时,会计可能兼任出纳及开票工作,但需注意职责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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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通常设有专门的开票员,与出纳、会计等岗位分工明确,避免职能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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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规范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领购、开具需由财务人员(会计或指定人员)办理,出纳仅可协助核对收款信息或保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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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建议
若出纳同时负责开票和收款,可能增加操作风险。建议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明确职责边界,例如由会计开具发票、出纳负责收款并复核。
总结 :税务局开票工作以会计为主,出纳为辅。企业应根据规模和制度合理分配职责,确保财务合规性与操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