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服刑人员退休工资的发放情况如下:
一、服刑期间停发退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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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退休人员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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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被判管制、宣告缓刑或监外执行的,可继续领取但暂停调整。
二、服刑期满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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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领取 :服刑期满后,若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原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参与后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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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若服刑期间未缴费或缴费年限不足15年,养老金可能减少或需补缴。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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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罪补发 :若服刑期间被判无罪,被羁押或通缉期间的养老金可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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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冒领、骗保等行为将导致停发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及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