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评标专家打分有异议时,投标人可通过正式质疑程序维护权益,核心解决路径包括:书面提交质疑、要求评委会复核、申请行政监督介入,同时需注意证据留存和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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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提出质疑
向招标代理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明确具体打分项及异议理由,并索取接收回执。招标代理需在法定期限内组织评标委员会复核,必要时可邀请行业监管部门监督。 -
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标专家需重新审查争议评分项,对比投标文件与评分标准,出具书面答复。若确认评分错误,应修正结果并公示;若维持原结论,需详细说明依据。 -
行政监督与投诉
若复核未解决争议,可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住建部门投诉,提交评分记录、质疑回执等证据。监管部门将调取评标录像、专家评分表等材料核查程序合法性。 -
法律救济途径
对重大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需注意投诉时效(通常为中标公示期内),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异议处理的核心是程序合规与证据充分,建议全程保留沟通记录,避免情绪化表达影响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