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实施的光伏新规定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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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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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调整 :电网企业不再承担全额收购责任,收购电量需根据市场变化浮动,超出并网电量部分不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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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新装光伏需签订新合同,明确价格机制;已安装项目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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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
- 主要内容 :建立绿色电力市场体系,支持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协议,促进电力交易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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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修订
- 标准更新 :2024年4月1日起实施修订版,名称改为《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新增和删除部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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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智能监控要求
- 实施措施 :要求新装光伏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电网可实时调控逆变器运行,提升并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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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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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更新 :鼓励高效光伏组件及设备更新,浙江省等地提供以旧换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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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推动乡村多能互补能源系统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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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共同促进光伏行业向市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同时强化电网调度与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