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父母或监护人未履行送学义务、用人单位违规招用童工、学生无故辍学等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政府有权采取批评教育、罚款甚至司法强制等措施。
-
法律明确强制性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公益性事业,具有法律强制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保证其入学,否则将面临政府部门的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家长与监护人的责任
家长需主动学习法律,认识到不送子女入学或默许辍学均属违法。若子女出现厌学倾向,家长应及时干预并与学校沟通,不得以务工、家庭困难等理由剥夺其受教育权。 -
社会与用人单位的约束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违者将受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社会需为未成年人创造就学环境,杜绝童工现象。 -
政府的保障与执行
各级政府需通过控辍保学措施(如入户劝返、司法诉讼)保障学生就学权利,并对失职部门追责。教育、公安等部门需协同落实监督职责。
总结: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家长、学校、社会应共同维护法律权威,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等因素失学。若发现辍学或侵权行为,可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