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离职后档案不会自动转移,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档案转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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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单位拒绝转档,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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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属
离职后档案通常由原单位保留一定期限(如1-2年),期间由单位管理。若找到新单位,档案需由原单位转递至新单位;若未找到新单位,可托管于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保障所。
二、档案转移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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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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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需向原单位申请调档,或由原单位直接转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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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可要求原单位提供辞职证明、工资结算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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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托管
- 若1-2年内未找到新单位,可向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申请托管,凭托管函办理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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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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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转移需在流动人员人事关系转移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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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单位注销或合并,档案需按《档案法》规定移交至指定档案馆或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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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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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重要性
档案影响后续就业(如公务员考试、国企入职),建议尽早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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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档案丢失
转移过程中需确保档案完整性,避免因遗失或损坏影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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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同步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可通过当地社保窗口办理,与档案转移同步进行。
四、法律依据
《档案法》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离职后档案转移需主动办理,避免因疏忽影响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