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后,其档案通常由原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保存5年,随后根据身份和贡献级别移交至机关档案部门或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特殊贡献者(如英雄、模范)的档案可能优先移交,而普通职工档案则由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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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的初始保管:死亡后5年内,档案由原管理单位(如工作单位、人才机构)留存,用于处理社保、遗产等后续事务。例如,企业职工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干部档案按职务级别暂存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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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与永久保存:5年后,档案分三类处理:
- 重要人物(如中央干部、科学家)移交中央或省级档案馆永久保存;
- 普通干部/职工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最终按规进同级档案馆;
- 退役军人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主管部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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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处理: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者,档案可能缩短保存期(如3-5年)后直接移交档案馆,普通职工则需等待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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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查询途径:亲属可持死亡证明、户口本等材料,向原单位、公安派出所或乡镇委员会申请查询档案,部分信息可能长期保留在公安系统。
提示:档案移交流程严格,家属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具体规定,避免因档案未及时转移影响权益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