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严禁擅自归档,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权威性,防止无效或敏感信息混入国家档案系统。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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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核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擅自归档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违者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某县文旅局工作人员因私自扣留书画作品未归档被警告处分,体现了执法严肃性。归档范围仅限于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如机关职能记录、重大活动档案等。 -
违规后果与监管措施
擅自归档可能引发档案安全隐患或信息泄露风险。根据档案法第四十八条,拒不改正的违规行为将受到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单位最高10万元,个人最高5000元)。档案主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安全风险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督。 -
合规操作指南
单位需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归档流程和材料审核标准。非归档材料(如个人无关文件、重复副本等)应按规定销毁或单独处理。涉及保密信息的,需严格遵循《保密法》相关条款。
总结:遵守档案归档规定是维护国家档案完整性与安全的基本义务。机构和个人应定期学习档案法规,配合档案部门检查,确保材料归档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