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实行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的原则,同时需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并便于社会利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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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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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领导,各级政府将档案事业纳入发展规划,实行集中保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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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由各级机构集中保存(如机关档案室、档案馆),非国有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档案由所有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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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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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确保档案数量齐全、系统整理,涵盖物质与信息安全(防损坏、防丢失、防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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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 :通过制度保障档案长期保存,防止损毁或非法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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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社会利用
- 档案工作以服务决策、部门工作及社会需求为根本目的,通过开放利用满足公众和机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上述原则,同时强调国家档案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