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毕业后的去向主要根据就业状态和协议情况决定,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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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接收(占比约10%)
若毕业后直接进入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企、事业单位或定向单位,档案会随工作调动至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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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或生源地人才中心托管(占比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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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校两年 :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者可申请将档案留在学校保管,通常为期两年,期间可申请推迟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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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未就业或未签订就业协议者,档案通常由学校转回原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如省级/市级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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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占比约30%)
若就职于非公单位,档案需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保管,或委托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市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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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或继续深造(占比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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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 :可自行将档案转至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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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造 :考研等继续学业者,档案转至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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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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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需通过机要或邮政特快专递,严禁个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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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者可通过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档案托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