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为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会计准则。它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以公益目的或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民间非营利组织。
- 特征包括:以公益或非营利为目的成立,资源提供者不取得经济回报,不保留或享有财产权利。
2. 核算原则
- 权责发生制:要求组织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成本核算等。
- 持续经营假设:会计核算以组织的持续开展活动为前提。
- 划分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采用公历日期。
3. 会计科目与报表
- 制定了统一的会计科目和报表格式,确保核算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 强调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运营绩效。
4. 特殊规定
- 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主,外币业务需折算为人民币,并计入汇兑损益。
- 外币账户:需单独设置并分别核算。
总结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通过规范核算原则、统一科目与报表、明确适用范围等措施,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助于加强组织的管理与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