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
学员在驾校内出事故的责任承担需分情况讨论,主要结论如下:
一、教练员与驾校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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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职务行为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学员在教练员指导下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事故,教练员作为职务行为,其赔偿责任由驾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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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安全保障义务
若驾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场地设施缺陷、教练指导不力等),需与教练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学员个人责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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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或重大过失
若学员存在故意碰撞、超速等违法行为,或因重大过失(如未遵守教练指令)导致事故,可能减轻或免除驾校责任,由学员承担相应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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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外出驾驶
学员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教练车外出发生事故,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三、第三方责任处理
若事故涉及第三方(如其他车辆或行人),根据交警责任认定结果,由各方按过错比例分担赔偿。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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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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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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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