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年护理费的申请需满足年龄、健康或经济条件等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地部门审核。 关键亮点包括:年满60周岁或特定残疾等级、生活不能自理证明、低保/特困对象优先,且需通过公示和动态核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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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基础条件为年满60周岁并已领取养老金或享受医保待遇,部分地区要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 健康要求:因战因公致残(一至四级)、因病瘫痪/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需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或精神疾病等丧失社交能力。
- 经济要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中的重度残疾或重病卧床6个月以上老年人可优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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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养老金或医保凭证。
- 健康证明:残疾证、医院诊断书、病历复印件(精神类疾病需专科医院证明)。
- 经济证明:低保证、孤寡证明(如街道出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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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地街道/军休所提交书面申请,部分情况由供养机构统一办理。
- 审核公示:材料初审后需实地核查,通过后公示7天,无异议则上报审批。
- 动态管理:护理费按月发放,但会定期复核,若健康状况改善或造假将停发。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或社保部门,确保材料完整。若遇审批延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