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是判断伤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关键依据,核心标准包括进食、穿衣等10项活动能力评分,总分低于60分即需护理,并分为完全(20分以下)、大部分(21-40分)和部分(41-60分)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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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与项目
依据国家标准,护理依赖程度通过10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化评估,每项10分,总分100分。完全依赖者需全天候护理,大部分依赖者需协助完成多数活动,部分依赖者仅需少量帮助。躯体伤残与精神障碍需分别评定,以较重结果为准。 -
评定时机与原则
躯体伤残需在治疗终结后评定,精神障碍需至少治疗满一年。评定需结合损伤直接后果及原有疾病影响,明确损伤参与度(如100%为完全由损伤导致),避免结果偏差。 -
赔付比例与司法应用
护理依赖程度直接影响赔偿计算:完全依赖赔付比例最高(81%-100%),大部分依赖为51%-80%,部分依赖为0-50%。司法实践中需结合损伤参与度调整具体比例,确保公平性。
提示:护理依赖评定需由专业医师或司法鉴定人执行,确保结果客观。伤者家属可依据评定结果合理规划护理资源与法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