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细化,主要变化如下:
一、核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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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与恶意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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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后一方主张撤销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债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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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申请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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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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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房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还贷或父母出资未明确赠与的房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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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明确赠与子女则按约定处理,否则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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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产权转移的赠与,离婚时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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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护与挥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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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未经同意用共同财产大额打赏网络主播,可认定为“挥霍”,分割时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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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房产需公证过户,否则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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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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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需双方签名或事后追认,家庭必要支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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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第三者转移财产,原配可追回并影响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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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与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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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2岁以下由母亲抚养,8岁以上尊重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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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可导致抚养权变更及财产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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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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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简化 :无需冷静期,异地可办理,材料需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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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个人财产 :彩礼婚后共同生活视为共同财产,个人生活物品(如首饰、车辆)归个人
建议 :涉及房产、债务或抚养权纠纷时,需留存转账记录、赠与协议等证据,并尽量通过公证明确财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