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无故被取消后,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了解取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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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沟通
首先向 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 或 街道办事处 了解具体原因,要求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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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根据规定,取消低保需送达书面通知书并签收回执,若未收到通知可能涉及程序违法。
二、申诉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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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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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县级民政部门 提交申诉书及证明材料,要求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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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县级部门处理不公,可拨打 12345政府热线 投诉,由专人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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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投诉
向 市级民政局 或 政府**部门 发送书面投诉,要求对取消决定进行复核。
三、法律途径
若上述途径无效,可考虑 行政诉讼 ,向 人民法院 起诉,要求法院审查取消决定的合法性。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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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时效:通常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取消之日起6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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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准备:需提供收入、财产、家庭成员情况等证明材料,以支持申诉或诉讼。
建议优先通过内部渠道解决,若问题仍未解决再考虑外部投诉或法律途径,以节省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