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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取消低保的通知程序通常涉及以下环节,其中村委会(或居委会)扮演重要角色:
一、通知主体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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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
民政部门会向低保户发送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取消低保的原因、时间及相关后续事宜。书面通知是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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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直接送达的替代方式
若无法直接联系到低保户,民政部门可委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通知,并要求记录通知内容、时间、地点及被通知人反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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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对于长期未联系或涉及大范围调整的情况,民政部门会在社区公告栏、官方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公告,明确公示期限并告知申诉途径。
二、村委会的角色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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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核查与信息传递
村委会需对低保户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初步核查,并将结果上报给乡镇民政部门。在取消低保过程中,村委会通常会被告知具体原因,但是否直接通知低保户取决于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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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通知与解释工作
若采取书面或公告通知,村委会需协助分发通知材料、解释政策依据,并解答低保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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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性保障
村委会需在上级民政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低保审核工作,确保程序透明、公正。
三、法律要求与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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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通知本人 :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取消低保必须通知本人,否则可能涉及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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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权利 :若对取消决定不服,低保户可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取消低保时村委会通常会参与通知工作,但具体流程和责任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