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看病通过多种政策实现费用减免,但并非完全免费,具体优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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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费用减免
- 手术费、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可减免20%;普通住院床位费减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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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低保人员,门诊费用经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70%比例救助,年封顶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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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专项救助
- 因重大疾病产生的门诊/住院费用,经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按75%比例救助,年累计最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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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及住院服务
- 部分地区提供生育救助、住院押金减免及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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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需先通过医保/新农合报销,剩余自付部分方可申请民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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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