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接收人姓名需根据档案存放单位或机构的具体要求填写,通常为“单位全称+档案管理部门名称”或指定联系人姓名,关键点在于确保信息准确且与档案存放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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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若档案仍在校,填写“本科院校名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校档案室;若已转至户籍地,需确认人社局或人才中心的全称及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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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未就业:档案多在户籍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填写该单位全称及档案管理科室名称,避免简写或模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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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单位有档案托管权限的,填写“工作单位名称+人事处”;无权限的需填写实际托管机构(如人才中心)的全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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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注意事项:
- 避免个人姓名:除非单位明确要求填写联系人,否则以机构名称为主。
- 核对地址与邮编:需包含省市区街道等完整信息,确保邮寄无误。
- 通过机要或EMS转递:个人档案不可普通快递寄送,需按国家规定渠道办理。
总结:填写前务必联系档案存放单位确认最新要求,错误信息可能导致档案转递失败或丢失。若需邮寄,建议同步提供联系电话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