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最终审批。 关键流程包括:家庭为单位申请、授权经济状况核查、公示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从次月起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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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低保申请需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若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可向经常居住地申请。委托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
材料准备:
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收入及财产声明、授权核查书等材料。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申请(如地方政务APP或公众号)。材料不齐备时,工作人员需一次性告知补充内容。 -
审核流程:
- 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包括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
- 民主评议:村(居)委会协助组织评议小组,对调查结果进行公开评议。
- 两级审批:乡镇初审后公示7天,无异议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部门可能抽查30%以上申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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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低保金按当地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的差额发放,特殊困难成员(如重残、未成年人)可额外获得分类施保金。金额因地区经济水平而异,具体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提示:整个流程约需15-30个工作日。虚报信息将面临法律追责,建议如实申报并配合核查。若对政策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属地民政局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