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属于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的职责。
在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具体到办理低保的政府部门,根据行政级别和职能划分,这项工作通常由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负责。
1. 镇(街道)民政部门的职责
- 受理申请:镇(街道)民政部门是低保申请的受理窗口,负责接收居民的低保申请材料。
- 入户调查:在受理申请后,民政部门会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信息的真实性。
- 民主评议:调查结束后,民政部门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村(居)委会成员等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人的低保资格进行评议。
- 公示与审批:评议通过后,民政部门会将拟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2. 县级民政部门的职责
- 审批管理: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对镇(街道)上报的低保申请进行审批,并负责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 资金发放:县级民政部门还会负责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3. 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 财政、审计部门:负责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 监察、**部门:负责受理低保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总结
办理低保属于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的职责,他们负责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而县级民政部门则负责审批管理、资金发放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参与低保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如果您有办理低保的需求,可以直接前往所在镇(街道)的民政部门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