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籍、危房等级、经济困难
农村危房改造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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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与居住要求
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且长期居住,申请人需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合法居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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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等级认定
房屋需经专业机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或认定为无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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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群体身份
需属于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等。
二、特殊群体与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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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专项政策
广西等地将民族地区纳入支持范围,但需满足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唯一住房为危房或无房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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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户纳入标准
包括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易返贫致贫户、因灾因意外支出较大家庭等,需纳入当地监测机制。
三、排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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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安全住房 :已建有安全住房或通过其他政策保障的农户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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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或住房拥挤 :住房拥挤需分户或属于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的情况不纳入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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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享受政策 :近年已享受过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政策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请流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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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身份证、户口本、危房鉴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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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公示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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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原则 :遵循“三最两就”原则,优先选择安全、经济适用的改造方式。
以上条件综合自各地政策文件,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