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结合政策文件与实践案例展开:
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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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事项整合 :以国家“13+8”重点事项清单为牵引,新增“一件事”改革,例如上海通过行政协助系统实现跨部门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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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审批环节 :如枣庄薛城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放射诊疗许可等合并为一次现场勘验,压缩办事成本。
二、强化部门协同与监管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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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机制 :济宁通过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落实审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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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协作 :依托行政协助管理系统,推动跨区域业务协同办理。
三、推进审批权集中与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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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审批权 :新余市完成8家市直部门审批事项划转协议签订,实现审批权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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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批流程 :通过内部协同减少重复勘验,例如市级医院执业审批将市级、县级权限合并办理。
四、建立问题解决与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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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例会制度 :太原小店区通过“周例会”收集问题、形成清单,逐项落实解决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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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企业、群众反馈优化服务,形成“一事一策”快速响应机制。
五、完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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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 :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监管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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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监管应用 :通过信用信息共享,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公信力。
以上内容综合了政策文件、地方实践及改革目标,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