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提出者是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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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机构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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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突破
该会议突破了传统观念,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首次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为国有企业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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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措施
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赋予经营者责权与奖惩权,至1987年已覆盖全国80%的国营企业。
1984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提出者是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其核心决策和理论突破为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