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养老金改革始于2014年10月1日,核心变革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并轨,统一采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模式,并增设职业年金作为补充。此次改革将退休人员划分为“老人”“中人”“新人”三类,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双轨制”迈向全国统一体系的关键一步。
- 并轨改革核心内容:打破原有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的差异,所有退休人员纳入同一制度框架,缴费与待遇计算方式统一,体现公平性。
- 三类人群划分: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的“老人”沿用原待遇;“中人”在并轨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享受过渡性养老金;“新人”完全适用新制度。
- 职业年金补充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建立职业年金,企业可自愿设立企业年金,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保险”的多层次保障。
- 历史背景与渐进性:早在1986年,我国已启动劳动合同制改革并试点社会统筹,但2014年改革是首次实现全国性制度整合,后续通过2015年、2025年等政策逐步完善细节。
养老金改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建议在职人员关注缴费年限与补充保险,提前规划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