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经济市场化转型的关键起点,核心举措包括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厂长负责制、实施利改税**,标志着计划经济向市场调节的初步突破,为后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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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企业自主权
改革首次赋予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权,允许企业保留部分利润用于再投资或职工福利,打破“统收统支”的僵化模式。例如,四川省成都市第二棉纺织厂率先实行厂长负责制,全国80%的国营工业企业跟进,显著提升了管理效率。 -
推行厂长负责制
明确厂长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领导地位,减少行政干预,优化决策流程。这一制度使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武汉等地的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率超过20%,职工工资水平同步提升。
1984年改革虽未彻底解决国企效率问题,但通过市场化探索释放了企业活力,为1990年代股份制改革等后续举措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