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三季报披露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披露,重点包括业绩预告(符合条件需在10月15日前发布)、财务数据(营收、净利润等核心指标)及重大事项说明,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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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
- 三季报需在10月31日前披露,未按时披露可能面临监管措施。
- 若预计业绩大幅变动(如净利润同比增减50%以上),需在10月15日前发布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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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
- 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等关键指标,需列示同比变化及原因。
- 非财务信息:如重大合同、资产重组、诉讼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需同步说明。
- 股东情况:前十大股东持股变化需披露(仅年报和半年报强制要求,三季报可自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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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新上市公司:上市后首份三季报需按规则完整披露。
- 业绩修正:若实际数据与预告差异较大,需及时发布修正公告。
投资者应关注三季报披露时间及业绩预告,结合行业趋势分析公司成长性,同时留意监管动态以避免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