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对于三季报的披露规则如下:
三季报披露时间
- 披露时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季度报告,即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季报披露内容要求
- 披露内容:三季报应包括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并分析说明变动幅度超过30%的原因。
- 重要变动:若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应在季报全文及正文“三、重要事项”中说明情况及主要原因。
强制披露要求
- 强制披露:上交所仅对年报的业绩预告有强制要求(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超50%需在次年1月31日前披露),季报无强制披露义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披露时间和内容可能会根据上交所的最新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