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业绩预告披露规则是上市公司在每年10月15日前披露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强制性要求,核心规则包括“净利润变动超50%需强制预告”及“创业板公司全部强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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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要求
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若10月15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首个交易日。 -
强制披露情形
- 主板/中小板: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超过50%,或由盈转亏/扭亏为盈时需强制预告。
- 创业板:所有公司均需披露三季报业绩预告,无论业绩是否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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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内容
需包含净利润区间、变动原因及是否经过审计,若数据与最终财报差异过大,可能被监管问询。 -
豁免情形
部分ST股票或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公司可能申请延迟披露,但需提前公告说明原因。
投资者应关注10月中旬的业绩预告潮,尤其是创业板公司和高增长企业,提前捕捉市场机会或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