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深交易所及创业板规则,业绩预告最后一天披露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允许的,但需注意不同类型业绩预告的截止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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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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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披露时间:次年1月31日前(如2024年年报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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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若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如2024年1月1日-1月31日)已完成业绩预告,则无需延迟至次年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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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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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晚披露时间: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如2024年半年报需在2024年7月15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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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披露情形:若半年度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或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波动超过50%(基数过小除外),则必须强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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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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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4月15日前披露(如2024年一季度需在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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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季度:10月15日前披露(如2024年三、四季度需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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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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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业绩预告若延迟至次年披露,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如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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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报、季报若符合特定情形(如利润大幅波动),即使未到截止时间也需强制披露。
建议上市公司提前规划披露流程,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信息滞后或违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