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告披露的核心规则是:当净利润出现亏损、扭亏为盈或同比变动超50%时需强制披露,主板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中小板/创业板则需结合年报预约时间(最早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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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条件
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强制披露与净利润波动直接相关:- 净利润为负值:无论同比变化,均需披露。
- 扭亏为盈:从亏损转为盈利时需预告。
- 净利润同比变动超±50%:但若比较基数过小(如上年度每股收益≤0.02元),可豁免。
- 深交所附加条件:期末净资产为负或年度营收低于1000万元也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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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差异
- 主板(代码60/000开头):非强制披露,但若触发条件需在4月15日前完成。
- 中小板(002开头):强制披露,截止时间与年报预约时间挂钩(最晚3月31日)。
- 创业板(300开头):未在年报中预告的,需临时公告,4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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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内容要求
- 必须明确盈亏金额或变动区间,禁止模糊表述(如“较大幅度”)。
- 若采用区间预告,上下限差值不得超过50%。
- 存在不确定因素时需说明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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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与修正
- 实际业绩与预告差异超20%需发布修正公告并致歉。
- 内幕交易或误导性披露将面临监管处罚。
总结:一季度业绩预告是投资者预判公司表现的关键节点,强制披露条件与板块规则紧密相关。未披露预告的公司通常意味着业绩波动较小,但需结合年报预约时间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