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时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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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时间要求
上市公司需在 报告期当年10月15日前 完成三季度业绩预告披露。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包括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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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触发条件
若预测全年累计净利润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需在第三季度报告中或次年1月31日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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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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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或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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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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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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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创业板对中报和季报业绩预告不作强制要求,仅要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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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市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预告,可能被市场解读为经营状况不佳,但需以实际财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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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为当年10月15日前,所有上市公司均需遵守,且需结合具体财务指标判断是否触发强制披露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