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需在成立后15日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核心填写内容包括会计制度选择(如《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方法(摊销/折旧方式)、会计报表类型(资产负债表等),且备案信息有效期需连续无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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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与入口选择
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入口登录,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首次办理时系统自动预填部分信息,需核对并补充会计制度、核算方法等字段。 -
关键字段填写规范
- 会计制度:根据企业规模选择,如《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 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摊销选“一次摊销法”,折旧方法通常填“平均年限法”,成本核算可选“实际成本法”。
- 会计报表:必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按制度要求勾选报送频率(月报/季报/年报)。
- 有效期:首次备案默认从税务登记日起至“9999-12-31”,新增备案需与历史记录连续无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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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次备案与材料更新
若修改历史备案,需先作废已申报的财务报表信息。会计制度变更时,需在15日内重新备案,并上传核算软件说明书等附件(如适用)。 -
合规注意事项
- 信息需与企业实际财务制度一致,避免虚报或漏报。
- 使用财务软件的需填写软件名称、版本号及启用日期。
- 未按时备案可能面临罚款,建议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提交。
及时完成备案可确保税务申报顺畅,同时降低企业合规风险。若操作中系统提示冲突,需检查有效期是否重叠或属期是否已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