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及建筑物外)在2024-2027年期间可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显著降低企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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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
适用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若资产价值≤100万元,可直接一次性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加速折旧方法。 -
会计与税务差异
会计处理需按准则分期计提折旧,而税务处理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年报时需调整差异:多提的折旧额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
操作要点
- 计算折旧额:将原折旧年限内的总额折算为当期一次性费用。
- 账务处理:折旧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记录“资产折旧本金”科目,确保总额匹配原折旧周期。
提示:企业需平衡税务优惠与财务合规性,建议结合行业特性和资产类型灵活运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