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0万元固定资产的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如下:
一、一次性扣除政策适用范围
-
时间范围
企业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
-
单位价值标准
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特殊行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 特定行业小型微利企业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政策执行细节
-
固定资产范围
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器具,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
购进时点确认
-
货币形式购进:以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
分期付款/赊销:以到货时间确认;
-
自行建造:以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
-
扣除时点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
政策选择权
企业可根据核算需要选择是否享受一次性扣除,未选择的年度不得变更。
四、注意事项
-
会计与税务差异 :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可能导致会计盈利与税务亏损,需合理规划。
-
政策稳定性 :当前政策为阶段性优惠,未来是否延续需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政策综合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确保企业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