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预缴所得税的分录核心是“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这一操作需根据企业实际利润或税务核定方式调整,并注意跨年汇算清缴时的多退少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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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分录
每月或每季度末,根据利润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计算实际利润额,按适用税率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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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分录
预缴税款时直接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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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因预收款计税,预缴时不计提费用,直接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
- 跨年调整:汇算清缴后,补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多缴税款可退或抵减下期预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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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结转
计提后需将所得税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 贷:所得税费用
掌握这些分录逻辑,既能合规完成税务申报,又能清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实际操作中需结合最新政策与行业特性灵活调整。